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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各教职工及学生党支部:
按照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有着按月交纳党费的基本义务。自2018年9月起,请各位党员(含预备党员)按月交纳党费到党支部,请党支部书记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周四工作时间内,交至牵引红楼215b办公室。学生党员每月每人0.2元,教职工党员根据月收入按比例交纳。
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工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