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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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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10月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4/10/11 16:07:26   点击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10月主题党日作出如下安排。

一、学习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论教育》。9月9日至10日,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对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作出动员部署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新时代教育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格局性变化,系统阐释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路径,深刻阐述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系统部署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同期,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在全国发行。这部专题文集,收入习近平同志关于教育的重要文稿47篇,其中部分文稿是首次公开发表。各党支部和全体师生党员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同志《论教育》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通起来。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奋力谱写教育强国建设崭新篇章。

2. 持续跟进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讲话,以及《求是》杂志发表的《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重要文章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党员团结奋进、乘势而上,在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征程中奋力书写西南交大新篇章。

3.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各党支部要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以此为契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

二、主要方式

1.个人自主学习。全体党员要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带着责任学,通读指定的学习材料(附件),为交流研讨做好准备。

2.传达学习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论教育》、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3.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党员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帮助党员准确把握学习内容精神实质。

三、工作要求

1.统筹组织实施。

1)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1015日(星期二)前报送支部主题党日安排(线上表格)

(2)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在1017日(星期四)下午开展,如确有冲突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至其他时间开展,但仍需在线上表格提前报送活动安排。活动后1天内指定专人将新闻及时报送至实验室党委邮箱:qianyindw@swjtu.edu.cn

3)各支部在组织活动时可及时邀请联系支部的党委委员参加支部活动。

2.加强教育管理。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每次组织生活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到会方可开展,主题党日理论学习部分每次时长不少于1小时,确保党员每年学习时间达到32学时,并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记录本》。

3.注重创新推广。各党支部要不断创新,通过微党课、实地教学、社会实践等方式,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成效,同时要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   

 附件:学习材料(10月).docx


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党委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