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硕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课程安排,请相关年级博、硕士研究生务必于6月29日前将有关课程报告(报告需导师评定成绩)交至牵引教务(110#室)。未按时上交报告的同学按缺考处理,责任自负。提交内容如下:
1、2017级博士研究生提交:
学术报告(至少参加8次)
前沿性学术专题(不少于4个)
2、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交:
科研实践
学术报告(至少参加5次)
3、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
实验课程
前沿技术专题
4、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
专业实践
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