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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关于开展 2024年学业奖学金学生工作加分认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4/09/27 21:19:04   点击数:  

实验室22级-23级硕士研究生、21级-23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3年6月修订版),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工作加分认定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2023-2024年度学生工作加分按照附件1《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加分认定方法》标准进行评定,班委采用班级民主评议和辅导员二次考核认定的方式对工作表现进行认定,研会成员采用现场述职答辩和等级认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表现进行认定。所有申请学生工作加分的同学均需填写附件2《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加分申请表》,班长/学习委员汇总后打包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2. 22级及23级研会干部加分认定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等级认定,主席团成员每人不得超过5分钟;部长成员不超过3分钟,评委由学生工作组老师及研会干部组成。23级研会干事填写附件3《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干事考核表(研会)》,由时任部长进行一次认定,负责人打包好文件并填写好附件6《学生工作干事汇总表》一并发给指导老师陈老师进行二次认定,不得涂改。

4.班干部填写附件4《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班委考核表》,由各班同学对本班班委(班委包括支委)工作表现进行认定,年级辅导员将对各班班委进行学院二次认定。

5.担任多个学生干部的情况在高分项上乘以权重系数,每个职务要分别进行答辩。

6.参加学工组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可加分项根据附件5执行。

7.各项附件材料于9月30日12:00前打包发给以下相关老师处:

(1)《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干事考核表(研会)》,《学生工作干事汇总表》,附件7《研会干部加分汇总表》研会负责人汇总后提交至陈老师处;

(2)《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加分申请表》和《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班委考核表》,附件8《班委加分汇总表》,各班班长汇总后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20-21级博士发余老师处,22-23级博士发王老师处,22级硕士发陈老师处,23级硕士发成老师处;

8.研会干部答辩时间为9月30日上午10:00红楼214,请各位答辩人在9月29日12:00前将答辩资料发送至邮箱:qydlxgz@163.com。

9.所有学生工作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相关材料逾期不再收取,特此通知。

 附件.zip

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工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