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启动实验室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序号 | 专项奖助学金 | 评定名额 | 奖励金额 |
1 | 四川国经奖学金(创新类) | 1人 | 硕博20000(元/人·年) |
2 | “拓及”专项奖学金 | 1人 | 硕博10000(元/人·年) |
3 | 黄山教育助学金 | 1人 | 硕士4000(元/人·年) |
4 | 双优基金 | 0-2人 | 一等6000(元/人·年) 二等3000(元/人·年) 三等2000(元/人·年) |
二、各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条件
各项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参考附件1、附件2,其中实验室仅评定以上四种学校范围专项奖学金,其评选条件如下所示:
(一)四川国经奖学金(创新类)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3.学习刻苦、恪守学术道德、艰苦奋斗、勇于创新。
4.科研学术成果较突出。
5.参评学年在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如:
(1)在学科顶级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且影响较大;
(2)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全国挑战杯系列赛事、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获得全国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科技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者。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二)“拓及”专项奖学金
1.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评奖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诚实守信、团结同学、思想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参评学年学业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参评本科生综合素质排名在专业前30%;参评研究生学业成绩良好,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科研能力与科研成绩,从事电力电子技术及应用相关领域研究的同学优先;
5.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动手能力,在精神文明、学风建设等方面均能起到带头作用;
(三)黄山教育助学金
1. 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 上一学年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30%、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3. 申请及评奖程序按学校相关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四)双优基金
1.在读统招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1)积极参加校运动会或更高级别的比赛,并在田径项目上打破非体育特长生纪录的个人;
(2)积极参加校运动会或更高级别的比赛,在田径项目上获得冠军且学业成绩处于年级前25%的个人(本科入学新生在入学当年取得体育成绩者,学业成绩以招生处高考成绩为标准);
2、在读统招博士研究生需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获得前6名,并发表SCI以上级别论文1篇。
3、被推荐的教练或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
(1)获奖队员的指导教练及教师;
(2)热爱体育事业,为此无私做出奉献与牺牲;
(3)挖掘身边有潜能的普通在校学生,积极引导学生体育观念,努力培养学生运动精神;
(4)科学指导在学业上有追求、热爱田径体育的学生,鼓励他们在竞技体育道路上一展所长,勇于突破自我,在竞技体育上获得较好成绩。
(5)原则上学生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奖励对象是破纪录者、达到男二级运动员标准、女三级运动员标准及以上者、体育成绩达到一定标准且学业突出者。2、学生奖励人数和等级会根据当年报名参加评审的学生人数和参评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后,酌情增减(一等奖除外)。
三、评选工作安排
注: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线上申请)
(一)学生申请阶段(11月16日—11月18日)
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见附件3,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具体操作参考附件6。同时,实验室同学还应填写实验室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申报书并提交纸质版(见附件10)。
(二)实验室评审阶段(11月19日—11月22日)
实验室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实验室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实验室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实验室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阶段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4,该表将直接用于评审,以下简称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
(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7,可通过系统打印,以下简称审批表)纸质版;
(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可通过系统打印,双面短边翻页打印)纸质版。
(4)《支撑材料》纸质版
特别说明:严格审核《一览表》中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与《审批表》、《荣誉清单》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格式参考附件7。
(5)《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专项奖学金申报书》纸质版
请各位申请同学的同学认真填写附件4《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全校范围专项奖学金推荐人情况一览表(研究生)》电子版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2419266643@qq.com,请命名为:奖项名称(eg:黄山教育助学金)-硕士-学号-姓名-手机号,所有信息确保与《审批表》、《荣誉清单》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其余纸质版文件交给120-1成老师出处。
五、其他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2024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已在上一年度专项奖学金评选中使用过的成果不能再次提交使用。
2.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2024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4.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为准。
5.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6.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之间不可兼得。
7.请导师对荣誉清单中所列成果严格把关,导师确认签字必须为导师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字章)。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pdf
附件2+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doc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版).doc
附件4+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xlsx
附件5+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情况一览表(共107项).xlsx
附件6+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pdf
附件7+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8+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分类分级体系.pdf
附件9+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24版).xlsx
附件10+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申报书.docx
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组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