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19级-20级硕士研究生、18级-20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1年9月修订版),现将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加分认定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2020-2021年度学生工作加分按照附件1《牵引动力学生工作加分认定征求意见稿》标准进行评定,采用述职答辩和等级认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认定。所有申请学生工作加分的同学均需填写申请附件2《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加分申请表》,班长汇总后交由辅导员老师。
2. 19级研会干部加分认定采用统一答辩的形式进行等级认定,主席团成员每人不得超过5分钟;部长成员不超过3分钟,评委由学生工作组老师及研会干部组成。20级研会干事填写附件3《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干事考核表(研会、讲解团)》,由时任部长进行一次认定,负责人汇总后交由指导老师进行二次认定,不得涂改。
3.实验室讲解团干部加分认定采用统一答辩的形式进行等级认定,每人不得超过3分钟。讲解团干事填写附件3《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干事考核表(研会、讲解团)》,由时任部长进行一次认定,负责人汇总后交由指导老师二次认定,不得涂改。
4.班干部填写附件4《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班委考核表》,采用班委申请以班为单位统一答辩方式进行,每班不得超过6分钟,在班级得分基准分的基础上乘以权重系数,为实际得分。
5.担任多个学生干部的情况在高分项上乘以权重系数,每个职务要分别进行答辩。
6.参加学工组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可加分项根据附件5执行。
7.各项附件材料于9月27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由以下相关老师处:
(1)《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干事考核表(研会、讲解团)》,研会负责人汇总后交至217柴老师处;讲解团负责人汇总后交至215B侯老师处;
(2)《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加分申请表》和《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班委考核表》,各班班长汇总后交至辅导员老师处。18、19级博士交至215B余老师处,19级硕士交至215B田老师处,20级硕士、20级博士交至217柴老师处;
8.答辩时间暂定为9月28日下午14:00,地点和顺序请关注后续通知。
9.所有学生工作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相关材料逾期不再收取,特此通知。
附件1:牵引动力学生工作加分认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加分申请表.docx
附件3: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干事考核表(研会、讲解团).docx
附件4: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班委考核表.docx
附件5:学工组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docx
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