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21级-22级硕士研究生、20级-22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3年6月修订版),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工作加分认定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2023-2024年度学生工作加分按照附件1《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加分认定方法》标准进行评定,采用现场述职答辩和等级认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认定。所有申请学生工作加分的同学均需填写附件2《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加分申请表》,班长/学习委员汇总后打包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2. 21级研会干部加分认定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等级认定,主席团成员每人不得超过5分钟;部长成员不超过3分钟,评委由学生工作组老师及研会干部组成。22级研会干事填写附件3《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干事考核表(研会、讲解团)》,由时任部长进行一次认定,负责人打包好文件并填写好附件6《学生工作干事汇总表》一并发给指导老师陈老师进行二次认定,不得涂改。
3.实验室讲解团干部加分认定采用统一答辩的形式进行等级认定,每人不得超过3分钟。讲解团干事填写附件3《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干事考核表(研会、讲解团)》,由时任部长进行一次认定,负责人打包好文件并填写好附件6《学生工作干事汇总表》一并发给指导老师陈老师二次认定,不得涂改。
4.班干部填写附件4《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班委考核表》,由各班同学对本班班委工作表现进行认定,再采用以班为单位选定答辩人对班级工作进行学院二次认定,每班不得超过5分钟。
5.担任多个学生干部的情况在高分项上乘以权重系数,每个职务要分别进行答辩。
6.参加学工组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可加分项根据附件5执行。
7.各项附件材料于9月28日9:00前打包发给以下相关老师处:
(1)《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干事考核表(研会、讲解团)》,《学生工作干事汇总表》,附件7《研会干部加分汇总表》研会负责人、讲解团负责人汇总后提交至陈老师处;
(2)《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加分申请表》和《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班委考核表》,附件8《班委加分汇总表》,各班班长汇总后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20-22级博士发余老师处,21级博士发王老师处,22级硕士发陈老师处;
8.答辩时间、地点根据附件9执行,请各位答辩人在9月24日17:00前将答辩资料发送至邮箱:qydlxgz@163.com。
9.所有学生工作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相关材料逾期不再收取,特此通知。
附件1: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加分认定方法.docx
附件2: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加分申请表.xlsx
附件3: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干事考核表(研会、讲解团).docx
附件4: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班委考核表.docx
附件5:学工组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docx
附件6:学生工作干事加分汇总表.xlsx
附件7:研会干部加分汇总表.xlsx
附件8:班委加分汇总表.xlsx
附件9:学业奖学金学生工作加分述职答辩信息表.xlsx
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学工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