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全体教职工:
为建立以绩效(成绩、成果、成效)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及博士后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经实验室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实验室2024年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
组 长:庞烈鑫 王开云
成 员:敬 霖 朱 涛 朱胜阳 凌 亮 王 霞 吴圣川 赵春发 丁建明 赵 鑫 梅桂明 郑 珺
秘 书:许春燕
二、考核分类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
三、考核对象
1、实验室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专职科研人员、科研助理、社会聘用员工、在站专职博士后。
2024年第四季度退休的教职工仍需参加本年度考核;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退休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
初次就业且在学校工作不满半年(含试用期)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非初次就业且今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半年(含试用期)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半年(含试用期)的教职工,由学校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中层干部、科职干部、非处级专职组织员的考核按党委组织部的相关通知执行。
四、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西交党〔2024〕10号)和《西南交通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交党〔2018〕33号)相关要求,开展包括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
(1) 专任教师年度岗位任务的考核内容按《西南交通大学专任教师考核指导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9〕10号)以及本人与实验室签订的岗位任务书执行。
(2)其他教职工的年度岗位任务的考核内容为具体岗位工作任务年度完成情况。
(3)2024年新进人员岗位任务考核内容参照实验室相同类别相同等级岗位的任务标准,并以实际入职工作时间适度调整后确定。
五、考核方式
1、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
(1)教职工本人填写考评表个人基本信息。
(2)实验室教工党支部通过支部大会或支委会等组织考评,给出初步考评结论,非中共党员的,在本人所在系所设置的党支部进行考评。
(3)实验室经过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后,给出最终考评结论。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
(1)实验室考核工作组对个人提交的《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和相关材料组织初审。
(2)考核工作组根据述职情况开展考评打分,初步确定考核等次。
(3)考核工作组将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并反馈给教职工。
(4)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工作组申请复核,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
六、考核结果和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等次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职工,需提交在本年度内的具体事迹表现电子版材料(字数不限,但不作简单、笼统的描述)。
(2)“年度岗位任务考核”分类分别确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根据有关规定,“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年度岗位任务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3)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结论与个人薪级工资增长、绩效工资发放直接挂钩,也是岗位晋级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如无当年考核结果将会产生相应影响。
2.优秀比例控制
“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年度岗位任务考核”每类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教职工总数的20%(教职工总数不包含由党委组织部考核的中层干部、科职干部、非处级专职组织员)。
七、工作安排
1、教职工分别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和《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各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签字后于2024年12月19日17:00前以所(部)为单位统一交到考核工作组秘书许春燕处(120-4办公室)。
2、团队及个人述职要求:
(1)按照模板制作述职PPT;
(2)团队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务必按分组情况准时参会(名单见附件6);
(4)PPT于12月 19 日17:00前发到qybg@swjtu.edu.cn;
(5)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请向主任、书记提交书面申请。
分组情况:
序 列 | 组 别 | 团队及人数 | 时 间 | 地 点 | |
第一组 | 教师团队述职 | 15个 | 12月20日 上午9:00-12:00 |
218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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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在站专职博士后 | 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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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验室社会聘用员工(社会用工、科研助理、专职科研人员)考核由考核工作组组织考核,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
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4年12月 18 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docx
附件1-1:《教职工岗位考核“负面约定清单”》以及处分期内的人员考核结果确定相关政策要求.docx
附件1-2: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doc
附件1-3: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专任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专用).docx
附件2:关于开展2024年专职科研人员、科研助理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docx
附件3: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聘用员工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docx
附件3-1:西南交通大学社会聘用员工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4:关于开展2024年在站专职博士后年度考核的通知.docx
附件4-1:西南交通大学专职博士后年度考核表.docx
附件5-1:述职ppt模板-个人(16:9).pptx
附件5-2:述职ppt模板-团队(16:9).pptx
附件6: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述职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