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学校教职工岗位工作年度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除中层、助理及科职领导干部之外的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2.中层、助理及科职领导干部的岗位年度考核,按党委组织部发布的《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基层组织党建考核和中层、助理及科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通知》执行;
3.2016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1.一般为2016年全年。
2.新进人员的岗位考核时间以实际到校工作时间为准。
三、考核内容
2016-2018聘期岗位任务的进展情况。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级:
(1)各单位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教职工总数的20%;
(2)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2.教职工岗位考核结论与本人第十三个月工资、年度绩效津贴、薪级工资增长直接挂钩,也是岗位晋级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3.学校将根据《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加强考核结果运用。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指导性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6]76号)规定的“岗位调整的范围、类别、方式、程序”进行:
(1)仅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由二级单位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建议,报学校备案确认后进行岗位调整,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的,依法解除聘用;
(2)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由二级单位提出明确建议,报学校审批后,按相关规定,依法解除聘用;
(3)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且已在本次全校岗位聘用过程中调整了工作岗位的)、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由二级单位提出明确建议,报学校审批后,降低现聘岗位一个等级聘用;
(4)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由二级单位给予书面提示。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先聘岗后考核:因学校2016年同时进行2016-2018周期全校各类别岗位聘用工作,各二级单位务必在完成2016—2018聘期本单位各类别岗位聘用之后,开展教职工2016年岗位工作考核;完成本单位各类别岗位聘用和2016年度岗位工作考核之后,方可进行本单位年终奖励绩效的分配。
2.告知义务与参加考核义务:请各二级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各位教职工参加考核;请各位教职工按照所在二级单位统一安排,按要求参加考核。
各二级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对照各自《岗位任务书》载明的“岗位任务”开展岗位年度考核工作。教职工应根据个人的聘期岗位工作任务及其完成情况进行“个人总结”的撰写,填写相应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1)学校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教学科研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人员,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
(2)学校所有管理岗位,校机关和业务部门、直属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编内工勤技能岗位受聘人员,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2)。
3.时限要求:各单位应在2017年1月5日(周四)前完成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教职工岗位年度工作考核结论汇总表》(附件3)由行政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提交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徐珂,联系电话:66366207,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11),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ska@swjtu.edu.cn。
4.考核表存档:教职工的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应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人事秘书统一送交学校档案馆存入个人档案(其中,人事代理人员的个人考核表交人事处人事科统一提交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
人事处
2016年12月5日
/Download/附件1:20161216115341_6164.doc
/Download/附件2:20161216115359_816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