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由实验室科研管理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不受理个人报送。
(2)请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表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的,实验室科研管理办公室不予受理。
(3)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内容 |
1月15日后 | 1、登陆基金委信息系统填写申请。 2、实验室科研秘书分配申请帐号。 |
2月27日前 | 提交完整的申请书初稿纸质版(无签字)到实验室科研管理办公室。 |
2月28日 | 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内部评审。 |
3月1日 | 1、修改与完善申报书。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须亲笔签字)到实验室科研管理办公室。 3、在《自查表》上签字、加盖实验室单位公章。 |
3月2日 | 实验室将统一汇总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科研院。 |
3月5日 | 科研院审查,完成最后工作(审核、清单、公函、盖章、整理打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