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主页 | English

新闻动态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国际合作与交流】关于报送2017年因公临时公务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者:张丽丽     日期:2016/11/09 00:00:00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公务出国(境)实行预报审批制度。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外【2016】45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以及第五章第二十二条,因公临时公务出国(境)需报年度计划。2017年度因公临时公务出国(境)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单位根据自己的国际化发展规划认真做好公务出国(境)和使用公务经费的业务出国(境)计划(经费卡号开头为YH、YX、CS等),于截止日期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预报2017年度计划,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提交分管外事的校领导审批,计划获批后将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计划外的出访原则上将不予审批,对于特殊情况必须出访的,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因公临时出访手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二,汇总表见附件三。 

二、计划汇总表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同时报送。纸质文档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预审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分类发送至:swjtuwssp@qq.com。 

三、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12月5日。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国际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23房间 

联系人:青松、刘雅维,电话:66366342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因公出国(境)预审表(校内组团)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二级单位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