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南交通大学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职责分工及联系所办党支部工作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完善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称为实验室)纪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实验室纪委委员作用,深入推进实验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纪委在实验室党委的领导下,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第三条 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纪委书记对纪委全面工作负总责,纪委委员除按规定参加纪委会议、讨论有关重要工作之外,根据分工,参与或负责纪委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 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纪委以及实验室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落实实验室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署和决议决定。
(二)参加纪委会议,研究重要工作;审议实验室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实验室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根据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及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联系所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了解实验室广大师生党员特别是本人所联系所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纪委会或纪委书记汇报。
(五)完成实验室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纪委委员联系所办党支部工作办法:
(一)根据工作需要,实行纪委委员联系“五所一办”及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二)纪委委员要及时了解、指导所联系所办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相关工作,必要时应参加所联系所办党支部有关会议和活动。
第六条 本办法由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中共西南交通大学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及联系所办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及联系所办
姓名 | 职务 | 分工 | 联系所办 |
王 霞 | 纪委书记 |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贯彻落实上级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安排、统筹协调、调查研究、督导检查。 | 车辆工程与测控研究所 新型轨道交通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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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蔚 | 纪委副书记 | 协助纪委书记统筹纪委日常事务,包括文件处理、会议组织、工作计划制定与总结等。 | 列车与线路研究所 |
吴圣川 | 纪委委员 | 负责纪委宣传教育,参加专项检查、监督工作。 | 机车车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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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鑫 | 纪委委员 | 负责纪委宣传教育,参加专项检查、监督工作。 | 轮轨关系与振动噪声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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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桂明 | 纪委委员 | 负责纪委宣传教育,参加专项检查、监督工作。 | 装备运行与保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