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3月19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和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从3月23日开始,因工作需要可恢复部分教职工到校现场开展工作。为共同维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效,确保教职工生命健康安全,现将到实验室现场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提示如下,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所有需要到实验室现场开展工作的人员须满足健康条件,以“四所一部”为单位填写《返岗人员审批备案表》(见附件1),由本单位联络员(见附件2)报实验室书记、主任批准并到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到实验室开展工作。
(二)所有到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天府健康通”的“正常”标准。
(三)到实验室开展工作的人员进入校园和实验室大门时,自觉配合门卫核验身份,出示校园一卡通、“健康码”和检测体温等。
(四)从事科研实验的,要做好实验环境的消毒及安全防护等相关工作。坚决杜绝私自召集学生返校。
(五)现场工作期间避免大规模聚集,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如:必须全程戴口罩、勤洗手,尽量保持与人接触时的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串岗等。
(六)到餐厅食堂就餐尽量分时、分散,提倡自己带饭。
(七)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到现场工作的人员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校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严格做好防护。
(八)到现场工作的人员一经发现身体异常,如出现发热、咳嗽、气短等症状,必须立即向实验室值班人员报告,启动防疫应急响应,严禁瞒报、迟报。
(九)目前国内疫情虽得到明显控制,但输入病例仍在增长,因此建议大家尽量不要出差,必须出差时,按有关程序报备批准。
(十)在学校正式开学之前均需按此要求审批并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特此提示。
附件1:到现场开展工作审批备案表.docx
附件2:“四所一部”联络员联系方式.docx
附件3: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门卫工作流程.docx
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3日